来日观光的两人同时被捕,回国航班怎么办
2026/08/31
来日本旅游的两个人,在旅途中同时被限制人身自由。行程停摆,订好的航班照飞,酒店空着房还要计费。本文按时间顺序梳理:以短期滞在(短期停留)身份来日的人成为刑事案件当事人后,回国计划会怎样、费用与生活如何周转、家属通过什么渠道获知消息,以及下次再来日本会遇到什么。
被报道的案件
据中国门户网站网易于2026年5月11日引用日本媒体报道,在东京都台东区一处著名寺院周边,两名中国籍男女因从游客背包中抽走装有现金约1万日元的钱包而被当场逮捕。本案并未经起诉和有罪判决确定,当事人受无罪推定保护。报道中看不出二人持何种在留资格入境。以下按“以短期停留、观光目的入境者”的设定作一般说明。
回国的航班不会等人
直说结论:应当按照“已订机票用不上”来安排。刑事程序的节奏是,逮捕后48小时内送交检察官,自逮捕起72小时内决定是否请求羁押;一旦羁押,原则10天,延长再加10天。不会因为你有旅行日程就缩短程序。相反,在日本没有住所、即将出境这一情况,往往被评价为存在逃亡之虞,短期停留者反而更容易被羁押。机票应尽早确认能否改签、退票条件如何;护照若已被扣押,就要在这一前提下重新安排。
在留期限与入管程序的关系
被羁押期间,短期停留的在留期限照样在走。刑事程序拖长、期限中途届满的情况并不少见。刑事处分确定后,若在留期限已过,通常会转入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的程序。这里的关键是:刑事案件的结论与入管的判断是两回事。即便获得不起诉,在留期限的问题依然存在;反过来,即便还在期限内,处分内容也可能影响此后的入境审查。因此,从刑事辩护阶段起,就要把“怎么出境”一并纳入方案。
费用与生活怎么周转
酒店取消费、改签后的机票、翻译费用、赔偿资金,支出会叠加。本人随身携带的现金会被领置(保管),必要时通过送入与取出的手续处理。留置设施内可以用现金购买日用品,换洗衣物、书籍等在一定范围内也允许送入。但各设施做法不同,若被禁止接见,家属送物同样可能受限。哪些能送到、哪些送不到,通过辩护人确认最为稳妥。
家属通过什么渠道获知消息
本人不能自由打电话。一旦被禁止接见,与辩护人以外的人会面和通信都会受限。因此现实可行的渠道,就是经由辩护人。此外,外国人被逮捕时,只要本人提出请求,就有向领事机关通报的机制。领事机关不会成为法律上的代理人,但在联系家属、提供翻译与律师方面的一般信息上,往往能提供帮助。家属这边,事先整理好本人姓名与出生日期、护照号码、被捕的日期与地点、关押的警察署名称,后续手续会快很多。
下次来日本会发生什么
视刑事处分内容而定,之后的入境审查可能会被追问。上陆拒否(拒绝入境)的事由由法律规定,曾被判处一定刑罚、或者曾被退去强制的,都设有相应期限。而以不起诉收场的,则不属于“被判处刑罚”。无论哪种情形,把处分内容以书面形式保存下来,都是日后说明的凭据。至于“不接受处分、先离境了事”的想法并不安全:日本法律规定,犯人在国外期间公诉时效停止进行。
初期阶段家属能做的事
第一,确定关押在哪个警察署。第二,收集护照、相当于在留卡的证件以及机票预订记录。第三,委托能用中日双语沟通的辩护人。第四,考虑到被害人可能是旅行者,立即确定赔偿资金与有权决定付款的人。第五,向公司或学校通报的时点,等事实清楚后再判断。第六,为在日停留延长准备住宿与生活费。程序不会等人,但准备到位,可选择的余地就会明显增多。
短期停留者更容易被羁押的三个原因
第一,在日本没有住所,无法说明释放后住在哪里。第二,没有身元引受人,缺少能够督促其到案的人。第三,本来就即将出境,被认为一旦获释便会离开日本。这三点可以分别应对:住所方面,可以提出由亲友或者所属公司提供的住宿安排;引受人方面,可以请在日本的亲属、朋友、留学生同学出具书面并附上其在留卡复印件;出境方面,可以提交自愿延后回国日程的说明,并把护照交由辩护人保管。做与不做,直接影响法官对逃亡之虞的判断。
还需要提前想到一点:如果被起诉并进入审判,开庭日期由法院安排,无法配合个人行程。事先把在日本的住处、生活费与联络方式安排好,比事后临时应付要从容得多。
日本語版:観光で来日した2人が同時に逮捕された。帰国便はどうなる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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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常驻中文专职翻译。从被逮捕后的第一次会见(接见)、对羁押(勾留)提出准抗告、被害赔偿与和解交涉、以争取不起诉为目标的辩护活动,到刑事处分之后随之而来的在留资格问题,均由同一窗口负责。刑事程序与入管程序是连续的,刑事阶段获得何种处分,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在留资格的去向。首次咨询免费。本人被羁押时,由家属联系亦可。
联系方式: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东京)/微信ID matsumura1119
本文作者
松村大介律师。第二东京律师会所属,登录号码59077。舟渡国际法律事务所。以外国人刑事辩护与入管案件(退去强制、在留特别许可、监理措施、在留资格取消)为主要执业领域,长期承办中文圈当事人的委托。
本文为一般法律制度介绍,并非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实际判断请咨询律师。文中记载以撰写时点的法令与统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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