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事例
【持有大麻0.091克・羁押请求被驳回】外籍人士被捕后,律师提交意见书阻止羁押,最终获得不起诉处分
【持有大麻0.091克・羁押请求被驳回】外籍人士被捕后,律师提交意见书阻止羁押,最终获得不起诉处分
咨询前
一名外籍人士(公司职员,与母亲同住)在接受警察盘问时,被发现持有大麻0.091克,因涉嫌违反日本《麻药及精神药物取缔法》被逮捕。一旦被羁押(勾留),仅羁押期间最长就可达20天。不仅可能因此失去工作,如果被起诉并被判有罪,还会影响在留资格。
咨询后
在检察官向法院请求羁押的阶段,律师向法官提交了要求驳回羁押请求的意见书。意见书主要主张了以下几点:
- 持有量仅为0.091克,属于极微量,药物鉴定也已完成;本案为单独行为,不存在共犯,因此既没有可供隐灭的证据,也没有可以串供的对象
- 本人在接受盘问时主动交出了药物,被捕后也始终承认事实
- 本人有固定工作,与母亲同住,母亲已提交身份担保书(身元引受书)
- 在单纯持有大麻的案件中,已有持有量为0.004克、0.532克、1.441克、1.963克的案件未被准予羁押的判例;结合日本最高法院决定(2025年11月27日)就羁押必要性所示的判断思路,本案也没有羁押的必要
法官驳回了羁押请求,本人获释。此后案件以在宅(不羁押)方式继续侦查,检察官最终作出了不起诉处分。
松村大介律师的点评
因大麻等毒品案件被判有罪的,无论刑罚轻重,均属于强制遣返(退去强制)事由(日本《入管法》第24条第4项チ)。对外籍人士而言,不被起诉是保住在留资格最重要的一环。
像本案这样持有量极微量、本人承认事实、并可期待家人监督的案件,只要具体说明不存在羁押的理由和必要,就有可能避免被羁押。是否羁押会在逮捕后很短的时间内作出决定,因此律师尽早介入非常重要。如果您的家人被逮捕,请尽快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