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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管庁公表「在留期間更新等不許可事例集9件」之保护法益分类阅读法|罰金・前科保有外国人事案精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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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管庁公表「在留期間更新等不許可事例集9件」之保护法益分类阅读法|罰金・前科保有外国人事案精密指南

入管庁公表「在留期間更新等不許可事例集9件」之保护法益分类阅读法|罰金・前科保有外国人事案精密指南

2026/05/27

入管庁公表「在留期間更新等不許可事例集9件」之保护法益分类阅读法|罰金・前科保有外国人事案精密指南

一、本文之缘起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于令和2年9月公表之「关于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及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之不许可事例」,共公开9件不许可事例。此乃罰金刑・执行猶予付拘禁刑等前科外国人申请在留期间更新时,实务判断之几近唯一之体系性行政公表资料。

本所松村大介弁护士之弁护方针(详见CLAUDE.md「在留期间更新(前科保有外国人)案件之必经流程」)主张,此9件不应以「罪名」分类,而应以「所侵害之保护法益」分类阅读。本文乃专门深掘型之第4类记事,意在介绍此种精密阅读法。

二、9件不许可事例之保护法益分类

9件大致可分为下列三类。

【社会的法益侵害型・优先类型】事例1(不法就労助長)、事例2(児童ポルノ法违反)、事例6(大麻取締法违反等)。此类型中,被害弁償・示談概念上无从成立,或效果有限。「素行不良」评价之解消,仅能依赖反省・再犯防止计划之充实。

【个人的法益侵害型・具救济可能之类型】事例4(詐欺・窃盗附执行猶予)。透过对个人被害者之被害弁償・示談・贖罪寄付,反社会性可于个别基础上获得解消,余地较广。

【混合型】事例3、事例5、事例7、事例8、事例9。属包含复合性情事之类型。个别保护法益分析不可或缺。

三、本件之具体适用

依頼者前科罪名属于何种类型,须从下列各观点精査。

(一)罪名与所侵害之保护法益(社会的法益/个人的法益/混合型)。

(二)量刑(罰金额/执行猶予之有无・期间/拘禁刑之刑期)。

(三)在留资格之种类(就労资格/身分资格/留学・家族滞在)及在留期间。

(四)在留资格该当性(业务继续之见込、退职之有无、后任受入企业之有无)。

(五)家族构成・本邦定着性。

(六)被害弁償・示談・贖罪寄付之有无(个人的法益侵害型场合尤其重要)。

(七)反省状况・更生环境(身元引受人、医学的随访、再犯防止计划)。

倘当該事案之保护法益与社会的法益侵害型本质不同,则不应将公表事例集之事案作为直接先例援引。此种射程画定之意识,反能提升主张之说服力。详见论证ストック 4-2「典型表述」。

四、自刑事阶段保全证据之必要性

罰金刑求刑之获取,乃至刑事手续中之胜利,皆不能保障入管手续中之胜利。外国人刑事弁护中,量刑论与入管论表里一体。自刑事手续阶段起,即应顾及判决后之入管手续而保全证据。

具体而言,示談書・贖罪寄付受領証明書・反省文・身元引受書・医学的所见・后任受入企业之确保书类等,皆应自刑事弁护阶段起即计划性地整备。本所自身担当刑事弁护人之职务,同时提携之行政书士提供入管手续代理之一体化服务。籍此构筑「双重防御线」之实务基础。

五、本所之独自论点:责任主义之射程(事例D-2之关联)

9件不许可事例集,乃从来实务对于「素行善良」要件判断之集成。本所松村大介弁护士于事例D-2中,正系争「退去强制事由判断中亦应及责任主义之射程」之论点。此论点主张:除依9件不许可事例集进行之「素行善良」要件客观判断之外,故意・过失(认识可能性)之有无应受独立审査。

本论点目前系争中,故不作断定性预测。惟将来对9件不许可事例集之射程画定,可能具重要意义。

六、本所之解决事例

【事例D-1:难关之在留特别许可1発获取】透过分析入管当局之过往许可事例,1発获取在留特别许可之事例。此事例与9件不许可事例集之阅读法形成表里关系,乃「许可事例集活用」之实务经验。

【事例D-2:不法就労助長 强制退去危机之女性救济(系争中)】系争责任主义之射程之诉讼。将来对9件不许可事例集之射程画定,亦可能具关联意义。

【事例A-1:覚醒剤取締法违反(営利目的所持)无罪获取】薬物事案(属社会的法益侵害型・优先类型)之无罪获取实绩。与9件中之事例6(大麻取締法违反等)同属社会的法益侵害型事案,本所于此类型之对应能力之证左。

本所松村弁护士自接见初动至公判结审,全程亲自担当。本所亦常驻有精通外国人案件之中国語専属翻訳。提携之行政书士对应在留期间更新・在留特别许可申请等,提供一站式服务。

结语

本文仅为一般性解说,个别案件请直接向弁护士咨询。本文所述过往解决案例系基于个别情事,并不保证相同结果。涉外刑事案件中,初动接见与不起诉处分的争取,是决定退去强制风险走向的关键节点。本所将在每位依頼者的素朴诉求出发,为其权利的守护倾尽全力。

执笔者

松村 大介(matsumura daisuke)/弁护士

第一东京弁护士会所属(注册号:59077/2019年注册)

舟渡国際法律事務所(东京都丰岛区高田三丁目4番10号 布施大厦本馆3楼)

以中国籍依頼者为中心之外国人刑事辩护及入管手续为主要注力领域。

拥有覚醒剤取締法违反(营利目的所持)之无罪判决获取、特殊诈欺案件之不起诉处分获取、罕见的在留特别许可获取等解决实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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